价值形式
价值形式,说明价值建立在有效的市场手段之上,如果市场正处于虚拟价值大于现实价值的过程,无论是通过再生产,还是虚拟资产交易,都将可能造成市场失灵,破坏市场公平。
”价值形式”和”投机价值”的区别在于,前者可以用来定义市场中的所有商品,在没有稳定资金参与者的强烈欲望下,它们”价值”应该是以虚拟价值为基础,而非”投机价值”。
价值表现形式
后者则指通过传统金融工具或其他途径,来获得金钱的需要,从而取得更大的发展。
在这种情况下,既是投机者的投资行为,也是投机者的激励,投机者可以获得金钱的奖励,而从投机资本的角度看,它们更应该理解这种形式和游戏的形成原因。
可是,与投机相比,价值形式的意义和作用则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
例如,价值中的市场化,往往能够发挥一切市场功能,平衡市场内在价值。
但是,在无形的市场中,往往存在着风险性。
例如,在实际操作中,金融市场在经营过程中,为了获得利润而从商品的生产、流通、储存、销售、经营等过程中获利,甚至为了满足上市要求而从其他地方获得利润。
同时,由于实体经济的”价值”,一方面实体经济本身是为了有价值的,因此,实体经济也不可能靠一个主体来发展。
另一方面实体经济内部也可能是从事生产、销售的实体经济企业,所以通常都会发生一些无形的风险,如果实体经济因为经营需要而遭受了损失,就可能会引起社会动荡,而社会动荡可能又会向另一面的实体经济转移。
那么,在股市上的投机活动有什么意义呢?除了法律层面的影响外,还体现在其他一些经济利益上。
”价值元素”和”投机者”对市场经济中不同领域的利益理解,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价值”和”投机者”都是具有积极行为的典型。
如果从投机角度来讲,则无非是因为他们倾向于在资本市场上的操纵行为,以获取巨额的资本利润。
投机者们往往用于实现利益最大化。
,2”投机者”更倾向于追逐交易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