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获拆迁款前妻分走近一半!
最近,男子小李在南方某市区获得了一笔巨款,数额高达100万,但是他所不满意的就是他的前妻拿走了其中的49万,这也让他开始了漫长而辛苦的维权之路。
拆迁款是否应该按照口头约定分配?
小李与前妻原本是同居情侣,两人在几年前购买了这套被拆迁的房产,之后两人又一起向房产公司转让了房屋。在转让合同中,两人约定拿回的钱按照1:1的比例分配,但是在最终拆迁款的分配中,他的前妻却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地下室,并引领拆迁人员入内发掘出一大批文物,因此拆迁款分配时前妻获得了更多的钱。
男子的维权之路十分曲折
男子小李并不同意前妻获得更多的拆迁款,但是房产公司表明口头约定不在合同内容中,并不是法律上的有效约定。并且男子小李在此过程中,前妻已经将其拿到的钱转赠给了他们儿子,造成男子索偿无法进行。
于是,男子小李决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权。通过多方面查找,他发现了地下室内的文物是他通过多年收藏而得,由此发掘出地下文物的事情也是他同前妻一起策划的,并且他把文物放置在地下室的行为也是抱着捐赠的心态为之。
维权结果如何?
在男子小李通过法律手段维权的过程中,多次前往房产公司,要求公司将对方所应得的拆迁款而他把警察通知存档,威胁前妻和讨回自己应得的款项。公司随后双方则协议将一部分的钱交由公证处保管,一直到男子名下的证明齐备为止。最终,男子小李通过法律维权,回到自己应得的49万,但是在此过程中也付出了极大的精力和时间成本。
总结
这次事件教会我们:拆迁款的分配一定要做好约定,而且必须要落实在正式的文件合同中。同时,在难免的口头约定中,双方都需要引入保证或者担保人。如果遭受了不公的对待,一定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让一些时常漠视口头约定直接败坏不法收益人失去增添财任性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