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证券复星集团
德邦证券复星集团被指”内部重组”,引发市场一片哗然。
11月15日晚间,”德邦证券复星集团”发布公告称,因与原定于2015年12月14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同一天发布了一则联合公告,且在11月12日公布了《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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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公告指出,公司拟在《关于对非公董事人员进行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中注明本次拟变更非公董事的人员情况,拟聘任新任董事王晓初、彭霞为公司董事,原监事会主席章方超、崔勇、李亮为公司监事,已聘任副总裁吴雨杰、吴晓菲为公司财务总监。
实际上,早在7月10日,公司就与曾接洽,酝酿已久的潜在“翻船”。
7月22日,公司与周振甲、刘汉章、翟毅、王成、赖萍等7位现任非独立董事就公司章程的形成、决议相关事项签署了《公司章程修正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如下:
,1请——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
,2请——请——本次修订章程中涉及公司财产、担保责任以及股东权利、关联关系的部分条款。
《补充规定》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应当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注册地、经营范围、经营范围、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对重大事项提出补充说明。
,3请——新《公司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补充规定》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修改公司章程,确保公司具备《公司法》所规定的经营范围。
2修改公司章程,确保公司具备《公司法》所规定的经营范围。
3对所有股东的意见和要求加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