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权利
作为光大银行的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2)享有公司利润;
(3)决定公司董事长、监事等重要职务人员的选举;
(4)监督公司管理层的行为并提出建议。
2.股东义务
股东不仅享有权利,也应承担义务,主要包括:
(1)支付出资款项;
(2)遵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并保护公司利益;
(3)维护公司声誉和形象,并行使股东的话语权;
(4)不得利用股东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
3.股东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股东权利的行使须立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与战略目标,有序地行使表决权、提出建议、监督管理层的行为,使公司运营更加稳定、健康。同时,股东应当以公司利益为先,自觉承担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共同推动公司发展。
4.股东会的重要性
股东会作为股东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表决权、监督权和决策权等重要职能,在公司治理中起到重要作用。通过股东会议决议,股东可以选举董事、监事,决定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审批合同与重大交易等。因此,股东会议具有重要的控制和监督作用,股东应当积极参加会议,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利益。
5.总结
作为光大银行股东,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并且要互相促进,使公司能够持续的健康发展。股东会议是股东行使表决权、监督权和决策权最重要的场所,股东应当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公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