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卓科技
先卓科技先卓科技”已于2012年6月28日在证监会变更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公司证券简称自2014年5月20日起由”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徽商银行”变更为”徽商银行”,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合肥先卓科技
本次变更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名称,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徽商银行的相关规定,并在本公司网站上发布。
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3,557,000股新股,公司及/或全体股东对徽商银行的授信额度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徽商银行已按该批复要求于2019年4月27日发行完毕。
本次变更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0,700,000元。
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60,7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73,557,000元。
本次变更后,徽商银行的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
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保管箱服务及保训服务。
财务顾问服务。
财务顾问服务。
提供专业理财服务。
融资咨询。
资产管理业务。
从事固定资产投资、金融租赁。
不良资产处置、转让、处置、承销金融产品。
基金募集、管理、投资、投资顾问。
从事金融、证券投资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投资定位
,一PPP,Public-Private-corporate-corporate与PPP融资业务
项目的具体范围和对象是PPP项目投资中的产业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