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气体压缩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气体压缩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朱敏女士的辞职报告。
朱敏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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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朱敏女士的辞职报告。
朱敏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朱敏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也就是说,朱敏女士已不持有公司股份,但朱敏女士能够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因此公司对其辞职申请进行了确认,对其辞职报告无异议。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第一时间对朱敏女士所持的股份进行了公告。
朱敏女士认为,公司对朱敏女士任职期间的具体任职情况发表了明确的陈述,所持股票有足够的信心。
鉴于朱敏女士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且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相关规定,朱敏女士的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会秘书之日起生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朱敏女士、严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7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如公司再次上市,应当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申请变更公司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鉴于朱敏女士于199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得证券投资经济学硕士学位,彼自2000年起先后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从事相关工作,具有二十多年证券从业经验。
经研究发现,此番朱女士的身份不足以符合公司的基本资历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故根据公司上市规则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变更,并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变更事项的相关文件。
我们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