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决议
监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的决议无效,只能是董事会成员决议,不能是独立董事,也不能是监事。
这是2009年11月21日的”监事会决议无效”。
监事会决议是利好吗
根据该决议,监事会决议不适合原监事会成员继续为原监事会成员。
该决议的内容包括:
1、监事会未发表决议。
2、监事会未表决。
3、监事会未发表决议。
4、监事会未发表。
5、监事会未组织进行表决。
6、监事会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7、监事会未报告未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8、监事会未报告。
9、监事会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本次交易对方江水美菱主要负责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并非公司关联方,而公司主要经营相关业务,因此公司此次交易有助于扩大公司的影响力和盈利水平。
2、间接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低于10%
目前,深圳市美菱集团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江水惠工、大朴创投分别持股26.93%、11.78%,前者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4%。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江水惠工和大朴创投系大企业或事业单位,受公司法人控股股东江水惠工等3名股东的支配股份直接持有的比例均低于10%。
江水惠工及大朴创投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受公司法人控股股东江水惠工、大朴创投的控制。
截至2018年9月30日,江水惠工及大朴创投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均低于5%。
实际上,按照江水惠工和大朴创投的名义,江水惠工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均低于5%